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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峪公益性墓园违规收费案
发布于 2021-11-06 16:45 阅读()
2021年8月16日,辽宁省本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塔峪村天台峪公益性墓园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1日,本溪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当地民政部门对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塔峪村天台峪公益性墓园进行检查,发现该墓园涉嫌违规收费。经查,塔峪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4月16日向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提出拟建墓园申请,于2014年5月27日经明山区政府批复同意,后因村委会资金不足,通过招商引资由张某某取得墓园开发权并施工建设。2015年10月29日,天台峪公益性墓园取得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辽本明民政字第070068号),张某某任负责人。《辽宁省定价目录》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明确包含“公益性公墓价格”,当事人在销售之前未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供相关定价材料,也未办理相关成本核算及定价流程,截至案发已销售公益性公墓1154个。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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