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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24035号“SYTM KELUOXIN CHROMEHEARTS”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于 2021-10-22 17:48 阅读(

  异议人:克罗心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被异议人:广州溢峰服装有限公司
  异议人克罗心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州溢峰服装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07期《商标公告》第44524035号“SYTM KELUOXIN CHROMEHEARTS”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SYTM KELUOXIN CHROMEHEARTS”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9307535A号、第29307535号、第1509154号“CHROME HEARTS”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袜”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SYTM KELUOXIN CHROMEHEARTS”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CHROME HEARTS”,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系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商号权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4524035号“SYTM KELUOXIN CHROMEHEARTS”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