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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发布于 2021-11-26 11:34 阅读(

 
简要案情
 
N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整合了商品的价格信息和库存(包含在库和拟到库)信息等用于经营,并以签订保密条款等措施对上述信息进行保密。经鉴定,该公司商品的价格信息和库存信息等,均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2018年,被告人蔡某设立“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在明知系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密要求而获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通过支付费用等方式获取上述商业秘密后使用并收取相应会员费。经鉴定,“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蔡某手机内相关电子数据等信息与N公司经营信息实质相同。至案发,蔡某经营的“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使用N公司商品的价格信息和库存信息等经营信息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
 
2021年4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蔡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蔡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部分罚金。同年7月23日,被告人蔡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96万元。蔡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实地走访与调研询问相结合,引导权利人协助调查取证,为准确定罪量刑夯实证据基础。案发后,杨浦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通过调查走访详细了解企业保密措施情况,引导权利人协助提供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保密措施以及证明涉案经营信息经济价值等关键性证据,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数据比对,夯实了全案证据体系。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认定等疑难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现场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权利人意见,结合行业情况确定相关计算标准,在保证办案质量前提下,实现快捕快诉。
 
积极听取权利人意见,着力保障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权益。检察机关及时向权利人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详细了解权利人受损情况。针对商业秘密案件权利人权利特点,量身制定“套餐”,采取指定保密场所阅卷、起诉书等文书不公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强调保密要求等措施,防止商业秘密在诉讼过程中二次泄密。
 
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灰色产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从理论上讲,促销抢购对每个参与的消费者都是公平的,所有人都有平等的购买机会,但非法获取利用作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犹如一把“撒手锏”,使一般消费者丧失了参与公平抢购的可能性,也使权利人的产品无法在市场上正常流通。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蔡某侵犯商业秘密案等系列案件,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利用他人知识产权,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破坏公平竞争,违背诚实守信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权利人权益,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