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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61567号“云宝济”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于 2021-11-17 10:06 阅读(

  异议人:广州市白云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宏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文山通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广州市白云清洁用品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文山通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02期《商标公告》第43761567号“云宝济”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云宝济”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沐浴露;香精油”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4739790号“云宝YUNBAO”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洗发液;芳香剂(香精油)”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抄袭、摹仿其引证商标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3761567号“云宝济”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