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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利用“空包物流”刷单炒信案

发布于 2021-11-10 15:36 阅读(

 
基本案情
 
 
 
江阴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上运营有“某食品专营店”的店铺。2020年12月,为增加网店销量和好评记录,参加拼多多平台活动吸引顾客,当事人从网络上购买空包物流单号发空包裹,通过操控多个微信号及QQ号,在“拼多多”微信小程序的“某食品专营店”拼团下单,形成店铺虚假交易记录后,商品交易数量显示在销售页面标题右上角处。至案发止,当事人使用的刷单账号为6个QQ号及3个微信号,刷单涉及12种商品共计208件。其中,涉案红枣显示的累计销量为34单,当事人自行刷单数量为33件,实际售出数量为1件,货值金额为13.7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