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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金罐”装潢被判为天丝集团所有

发布于 2021-10-25 11:07 阅读(

近日,备受瞩目的红牛“金罐装潢之争”落下帷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高院”)就红牛饮料金罐装潢的权益归属作出终审判决,确认金罐装潢的权益归属于天丝集团所有,而受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对涉案包装、装潢不享有权益。
 
在此次重庆高院审理并宣判的(2019)渝民终2155号红牛饮料包装、装潢纠纷一案中,重庆高院明确指出合资公司关于其红牛商品包装及装潢的说明全部与事实不符。据合资公司声称,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包装、装潢与合资公司形成唯一关系,该包装、装潢明确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然而,追根溯源,红牛饮料包装、装潢的设计及使用情况并非如此。
 
重庆高院认为,天丝集团在新加坡申请注册商标日期、新加坡法律协会监誓专员与公正委员会公证书内容均足以表明:由多种要素组合而成的与涉案装潢极为相似的装潢在合资公司使用前已经存在,天丝集团在合资公司使用前已经实际使用了与涉案装潢极为相似的装潢,故合资公司不享有涉案装潢权益。
 
同时,作为红牛系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天丝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通过一些生产经营活动,维系了红牛品牌的历史传承和市场价值。重庆高院判定,对于合资公司所称天丝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曾经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本案无关,进而否定红牛品牌原有市场基础的主张,与客观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