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第42224114号“SPEX”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于 2021-10-20 17:18 阅读()
异议人:新秀丽知识产权控股责任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浙江顺普电器有限公司
异议人新秀丽知识产权控股责任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浙江顺普电器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06期《商标公告》第42224114号“SPEX”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为“SPEX”,指定使用于第9类“衡器;信号灯;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662469号、第8984637号“SPECK”、第8984636号“SPECK PRODUCTS及图”、第13403382号、第17473309号、第17473309A号“SPECK及图”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话机套;手提电话套;手机套”等。双方商标字母构成不同,读音及整体外观有一定区别,因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二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2224114号“SPEX”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搜索
TAG
金榜研究院
-
第43331694号“鹅帝神”商标部分不予注册 12-02
-
第43218416号“伊多宝”商标准予注册的决 12-02
-
第42259057号“鲁班小顽童”商标部分不予 12-02
-
第43388661号“光威潮”商标部分不予注册 12-01
-
第35845851号“方头仔”商标不予注册的决 12-01
-
第43236231号“伊多宝”商标准予注册的决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