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商标局 商评委 专利局 版权局

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典案例 >

第35372742号“高明GM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于 2021-08-18 10:05 阅读(

  异议人:佛山市高明区知识产权协会
  委托代理人:佛山市商权咨询顾问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邱建勇
  委托代理人: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佛山市高明区知识产权协会对被异议人邱建勇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85期《商标公告》第35372742号“高明GM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高明GM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2类“纺织品测试;工程学;质量体系认证;化学服务;服装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汉字“高明”为广东省佛山市五个行政辖区之一,作为行政区划名称不应获准商标注册。但是经查,“高明”明显具有其他含义,应可作为商标获得注册,因此异议人的此项异议理由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5372742号“高明GM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