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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并刷单炒信案

发布于 2021-11-10 15:46 阅读(

基本案情
 
 
 
连云港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上经营一家名为“某食品保健专营店”的店铺。自2020年9月开店起,当事人在该网店内分别上架了搜索关键词分别为“[当天就瘦]懒人瘦身减脂肥胖排油瘦大肚子神器茶膳食纤维酵素片”、“[正品排油片]减顽固性瘦腿瘦身排油瘦脸代餐减肚子膳食纤维神器”等商品。随后,当事人通过微信与刷单组织者进行交易,为其在拼多多平台上的店铺购买虚构交易(刷单)服务,虚构店铺内商品的交易量。至案发止,当事人共通过“刷单”虚构交易193522单,涉及8款商品,支付刷单费用68515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6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