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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拓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发布于 2021-07-20 11:45 阅读(

(一)基本案情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盗用客户名单的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人员洪某,在2012年到2018年期间,担任威圣公司的石材外贸业务员。2017年9月,仍在任职期间的洪某成立了帆拓公司。2017年12月,洪某在威圣公司的办公场所内记录下威圣公司的7家石材外贸客户的联系人、电子邮件等信息,以便再次从事石材外贸业务。2018年1月,洪某从威圣公司离职。2018年1月至4月,帆拓公司与上述7家外贸客户中的4家进行了石材外贸交易,经营额46.96万元。经调查,认定帆拓公司以盗窃手段获取并使用威圣公司的客户名单,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21条的规定,同时鉴于帆拓公司具有诸多从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罚款6.9万元。
 
(二)案件启示
 
客户信息是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预防是解决盗用客户名单问题的最好方法。一是对离职员工动向进行跟踪,可以适时提供相关职位,鼓励优秀离职员工回归;二是以离职证明强化保密约束,在证明中注明保密义务的相关内容,以便下家单位能够清楚了解该方面信息;三是引入时间戳技术有效留痕,可明确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证明电子文件未被修改,符合真实性、完整性的证据效力要求,有利于维权和举证。
 
(三)点评
 
本案值得关注之处为:1.作为经营信息的客户名单可以构成商业秘密。除了根据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来认定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外,还应根据该客户名单是否是特有的,是否具有特殊性,是否由权利人花费劳动、金钱和努力得到等要素进行综合考量。2.侵犯商业秘密认定中举证责任分配具有重要作用。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严重破坏了倡导诚实守信原则的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