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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裁决适用简易程序的必要性

发布于 2021-11-30 07:47 阅读(

  随着人们专利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专利侵权纠纷数量激增,行政裁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凸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全国专利行政机关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从2010年的1077件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3.9万件,增长了35.2倍。《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和《办案指南》要求,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最多延长不超过1个月。从程序上看,专利侵权案件经形式审查合格层级报批立案,经过专利行政部门向纠纷双方转送文书、择期进行口头审理等程序后,相关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侵权与否的行政裁决决定。但是,3个月至4个月的审限、层级报批等行政裁决程序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量快速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行政裁决中引入“简易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
 
 
 
  此外,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就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电商法,电商平台经营者在将商家声明转送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后,需要等待15天,期限届满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才能终止所采取的措施。这一“等待期”规则助长了电商平台内的“恶意投诉”问题,恶意权利人利用等待期的设置,以打击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向电商平台发出侵权通知。具体而言,电商平台在根据权利人通知采取必要措施后,即便被投诉商家按照程序要求发出了不侵权声明,平台也只有在该声明到达权利人15天后,在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情况下,才能终止相关必要措施。在平台经济下,如果一个商品链接删除或断开链接15天之久,其原本积攒的流量和信誉将丧失殆尽,即便恢复链接也难以恢复“元气”。尤其是在“双十一”等大促期间,商品链接被采取删除或断开等必要措施将导致商家血本无归。而恶意权利人正是利用这一点,通过恶意发出侵权通知来实现其打击竞争对手或迫使商家支付高额“许可费”的不正当目的。展会的时间较短(通常仅有3天至6天),专利侵权纠纷双方都希望行政机关能在尽量短的时间内作出裁决以维护自身权利。因此,在电商、展会等领域推动简易案件纠纷快速处理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