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商标局 商评委 专利局 版权局

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当前位置: 主页 > 金榜研究院 > 金榜讲堂 >

双11中的法律问题之商品快递运输中的风险由谁承担

发布于 2021-11-03 15:37 阅读(

取件时发现商品已经破损,甚至被告知还有一件商品已丢失,怎么办?
 
 
在签收快递前,商品灭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签收快递,卖家就完成了交付,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也随之转移到买家身上了。因此,我们在签收快递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