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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中的法律问题之实际原价比折扣价还低能维权吗

发布于 2021-11-03 15:45 阅读(

原以为看中的商品“双十一”价格“打骨折”,结果却发现“双十一”过后“原价”比折扣价还要低,我能维权吗?
 
 
 
商家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除了可以向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反映之外,还可以通过提起诉讼、仲裁的方式,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