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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尚未制造完成的侵权产品的零配件的非法经营数额
发布于 2021-05-19 09:58 阅读()
对于现场缴获的零配件,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准备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相关零配件的价值应当计入非法经营数额;但是,如果缴获的零配件采取独立包装,配件及包装上均未标示被侵权商标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准备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相关的零配件的价值可不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对于零配件的价值,有证据证明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该价格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如果属于不在市场上单独销售的零配件或产品组成部分的,可以按照权利人生产、制造、加工的成本价格计算认定非法经营数额,无法确定成本价格的,可以参照更换、维修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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