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商标局 商评委 专利局 版权局

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当前位置: 主页 > 金榜研究院 > 金榜讲堂 >

第37947646号“CN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于 2021-05-12 08:02 阅读()

  异议人:意大利劳尔达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平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陈正敏
  异议人意大利劳尔达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陈正敏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73期《商标公告》第37947646号“CN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CN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围巾;浴帽”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717485号“CNC”、第19067583号“C'N'C”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针织服装;衬衫;工装”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复制、摹仿其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等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7947646号“CN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