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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普通法院认为PANTHÉ and PANTHER无混淆可能

发布于 2021-04-03 09:52 阅读(

2021年2月10日,欧盟普通法院对PANTHÉ商标注册案作出T 117/20号判决,其中有关商品近似判断的观点值得关注。
 
MKR公司申请注册欧盟商标PANTHÉ,使用在第25类的有关商品。El Corte Inglés公司引证在先西班牙文字商标PANTHER,图文商标以及欧盟图文商标提起异议,三引证商标也注册在第25类的商品上。异议处驳回了异议,认为引证的西班牙文字商标未充分地证明真实使用,与另两件引证商标也无混淆可能。异议人上诉,未获支持,遂继续上诉到欧盟普通法院。
 
普通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标记之间发音上近似程度较高,视觉上整体上不同,含义上,申请商标是臆造词,无具体含义,在先商标的文字会被理解为是“黑色猫科动物”。法院认为,衣服品牌的选择虽不排除发音的影响,但更多地会基于视觉认知作出,所以较之于发音,相关公众会在视觉上给予更多关注。此外,法院还援引在先判例(T 292/01)指出,如果至少有一个词有明确的含义,那含义上的差别可以抵消视觉和发音的近似。本案就是这种情况。基于此,并考虑其他案情,法院认为涉案标记没有混淆可能。
有业内人士认为法院给予了图形太多关注,有点忽视文字。毕竟本文的文字外形看起来非常相近,相关公众也不只涉及西班牙,而是全欧盟的消费者,普通法院的认定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