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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途牛都申请成功了,谁才是最终赢家?

发布于 2020-03-09 11:12 阅读(

说到“途牛网”,大家肯定都知道是一个旅游网站,其中的广告语“要旅游找途牛”更是令广大消费者耳熟能详。从创立到发展,短短几年途牛就在旅游业积累了一定的名声。

 

    2008年时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了39类“途牛”商标,核定使用在旅行陪伴、观光旅游,旅行预定等上面,这个商标于2010年获准注册。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在2014年,一家名为青岛百奕名车汇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百奕公司)申请了20类“途牛”商标,这个商标于2016年获准注册。

 

    据查询20类商标类被核定使用在折叠式躺椅、椅子、桌子、软垫等商品上面。

 

    (图片来源/商标局截图)

 

    青岛的“途牛”商标和南京的“途牛”商标除了字形和用途不一样以外,其他的都十分相似,原版的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对于此提出了争议。

 

    2017年12月11日,该商标被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人称:“途牛”商标系申请人独创,具有很强的显著性,经过大量广泛的使用宣传已在旅游行业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南京“途牛”认为,青岛“途牛”商标是对南京“途牛”商标的复制和抄袭,争议商标的注册将淡化申请人“途牛”商标的显著性,造成消费者误认。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青岛“途牛”认为,“途牛”为被申请人独创词汇,争议商标经被申请人长期使用,其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申请人申请驰名商标保护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途牛”商标自2008年开始被广泛使用于申请人提供的旅游等各类服务上。此外,申请人还通过提供旅游服务、广告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对其商标及服务进行了多方位的大力宣传和使用,申请人及其“途牛”品牌获得了多项荣誉。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综上所述,南京“途牛”商标在观光旅游等服务上通过长期广泛的宣传和销售,已为我国相关公众所熟知。争议商标“途牛”与申请人引证商标“途牛”文字构成相同,其核定使用的存储和运输用非金属容器、枕头、野营睡袋等商品为申请人所述旅游行业必需品,存在一定关联性。

 

    因此,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已构成对申请人引证商标的复制和抄袭,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误导公众,致使申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之情形,应予宣告无效。

 

    从上诉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市场未动商标要先行,商标的保护要布局长远,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最好进行全类别的保护,以免被他人傍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