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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存在的区别,你了解吗?

发布于 2020-01-10 15:46 阅读(

专利申请中的三大类,大家都很清楚了。但是对于三者之间互相的区别,相信许多人还是分不清楚。所以,一休小编今天就以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为例,讲讲两者之间存在的区别。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低于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显然,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二、实用新型专利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专利

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

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

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

四、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复杂得多,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