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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药物专利中缺乏数据一致性和市场独占性
发布于 2021-11-26 08:06 阅读()
疫苗技术建立在大量先前申请和授权的专利的基础上,采用了大量的平台技术,而这些平台技术本身又是由不同权利人所拥有的专利。现实中,当一项专利存在专利叠加的情况时,一般认为其很难得到授权,而新冠疫苗的专利权本身就很可能存在相互依赖性。更重要的问题是,第三方是否有足够的技术诀窍来开发和生产新冠疫苗。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既没有义务也不会有兴趣披露其技术诀窍,这将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因此,只有在专利权人有意愿的情况下与其合作才是合理的做法,而与专利权人对峙则毫无益处。目前的情况表明,专利权人是希望进行这种合作的。
然而,假设发现了针对SARS-CoV-2特异有效的小分子活性成分,情况就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存在专利叠加的问题;即使在专利权人缺乏意愿和能力的情况下,第三方依然有可能有效、足量地自行生产活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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