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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的类型
发布于 2021-11-24 16:43 阅读()
1、原告方代理人的准备工作 1)审核委托人的资格 根据专利法第5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专利侵权行为,只有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专利权人外,专利权被侵犯时对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专利实施的被许可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除在许可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只能与专利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2)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 原告方在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之前应判断所拥有专利的稳定性,看看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除相对于现有技术分析专利权的稳定性外,还要分析专利文件是否存在其他的致命的缺陷,以及这些缺陷是否可以在无效程序中加以克服。 3)侵权证据的收集
2、被告方代理人的准备工作 1)分析委托人的实施行为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看看原告的专利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3)证据的收集
2、被告方代理人的准备工作 1)分析委托人的实施行为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看看原告的专利有无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3)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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