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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刷单套餐”案
发布于 2021-11-10 09:43 阅读()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商家签订美团店铺代运营协议,为商家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上店铺提供代运营服务,根据商家需求和具体服务内容,分别收取4种不同套餐费用。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上寻找写手来根据商户要求编辑文案进行好评业务操作,访问商户店铺增加商户的曝光率、访客数量和店铺收藏数量。至案发止,当事人签约商家6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收取金额合计3090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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