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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刷手”帮客户刷单炒信案
发布于 2021-11-10 09:38 阅读()
基本案情
苏州市吴中区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帮助客户网店店铺提高在电商平台内的流量、销量等数据,自2019年起帮助多名网店商家进行刷单炒信。商家把刷单需求的商品信息、数量等提供给该公司运营人员并转款,由当事人安排刷手操作,商家不实际发货,通过虚假订单的交易数据提升网店店铺的访客流量,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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