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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某紫砂艺术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发布于 2021-11-10 09:34 阅读(

基本案情
 
 
 
宜兴市某紫砂艺术有限公司自2020年2月至4月,为了欺骗、误导消费者,虚增网店销售量,在“玩物得志”平台通过网络虚假交易(刷单)方式提高当事人网店的销售量。具体操作方式为当事人先在“玩物得志”平台上分别注册一个销售账号和刷单账号。随后,当事人使用刷单账号下单,但其销售账号实际不发货,而是由当事人在平台上填好物流单后完成交易,从而提高其网店在“玩物得志”平台的销售量。至案发止,当事人2020年2月份至4月份总计虚假交易额767962元,刷单笔数为2559笔。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交易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