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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某电器公司组织员工刷单炒信案
发布于 2021-11-10 09:07 阅读()
基本案情
苏州市吴中区某电器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类电动工具的生产、销售,并在天猫平台设立了2家网店扩展销售渠道。为谋求竞争优势,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当事人组织员工联系外地熟人实施虚假交易。订单完成后,订单交易信息记入当事人天猫店铺销售情况,货款由当事人返还购买人并给予一定数量的佣金。该公司通过该办法快速提升2家网店在同行业中的排名。经查证,2020年9月至案发,该公司共实施刷单274笔,占网店成交订单总数的73.9%,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10456.98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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