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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司法反垄断领域的举措

发布于 2021-09-28 15:08 阅读(

强化反垄断在新时期新阶段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垄断案件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反垄断审判工作始终紧紧围绕中央部署要求,强化案件审理、明确价值导向、做到同频共振,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成为我国反垄断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一是积极受理案件,维护公平竞争。2008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各类垄断民事案件共计897件,审结844件,年结案量从2008年的6件上升到2020年的107件,12年间增幅达到16.8倍。涉及行业和领域广泛,近年来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案件频繁出现。
 
二是优化管辖格局,强化统筹指导。第一审垄断民事案件,由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层面,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已实现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集中统一审理。
 
三是强化司法导向,划清规则边界。对已经受理的垄断案件,适时作出裁判,通过案件裁判明确红线底线,引导督促企业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加强对于垄断案件裁判规则和审判经验的总结提炼,增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将适时发布关于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审理的新的司法解释。
 
四是加强案例宣传,提升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垄断纠纷标杆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以案释法、扩大影响。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垄断案件网络庭审直播,促进提升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