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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子与李子文化传媒(广州)有限公司诉陈东缘、第三人北京微播视界
发布于 2021-09-28 10:18 阅读()
MCN机构梨子与李子公司与主播陈东缘约定合作运营由陈东缘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双方解除合作合同关系后,就抖音账号由谁控制使用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我院经审理认为,抖音账号属于虚拟财产,具有人身属性。MCN机构不能基于其与主播的约定或者对账号的运营与投入当然取得抖音账号之所有权,故判决驳回梨子与李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裁判确立从主播到MCN机构的账号权益转移应履行账号主体变更手续的裁判规则,既体现了加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精神,也回应了国家对网络安全监管账号实名制要求,为解决账号类虚拟财产权益纠纷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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