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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82958号“奇益 QIYI FOOD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于 2021-09-20 10:15 阅读(

  异议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潮州市潮安区康绿宝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潮州市潮安区康绿宝食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88期《商标公告》第37982958号“奇益 QIYI FOOD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奇益 QIYI FOOD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巧克力酱;糖”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2486975号“IQIYI及图”、第12486949号“爱奇艺”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咖啡;茶;糖”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然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有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注册并使用于“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节目制作”等服务上的“爱奇艺IQIYI及图”商标曾获得《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鉴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该商标赖以知名的服务行业跨度较大,且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亦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被异议商标未构成对异议人该商标的摹仿。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其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规定,并损害其企业名称权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7982958号“奇益 QIYI FOOD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