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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撰写方式的调整规避隐私权侵权风险

发布于 2021-09-14 09:23 阅读()

下面以一个案例进行说明。考虑到刑满释放人员在重回社会后对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为了提高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性,本专利申请提出一种解决方案,即一种信息查询方法。该方法可响应于针对目标对象(如上述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查询操作,获取该目标对象的标识信息,并根据该目标对象的标识信息,获取目标对象的行为数据。该行为数据可包括目标对象处于特定区域内的第一表现数据和/或目标对象处于特定区域之外的第二表现数据,然后再呈现该目标对象的行为数据。
 
如此,普通民众可以通过该目标对象的标识信息,查询到该目标对象的行为数据,从而可以根据该行为数据确定该目标对象对于普通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情况。这使得当该行为数据表征的目标对象仍然存威胁着普通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时,普通民众可以树立对该目标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而提高普通民众的人身、财产的安全性。考虑到这些表述以刺探获取、公开泄露本不应遭受特别对待的刑满释放人员的个人信息为目的,有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的嫌疑,故其存在因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的驳回风险。
 
打消审查员的上述观点比较困难。结合上面引述的案例,笔者认为,在撰写类似具备侵犯隐私权风险的申请案件时,可酌情采取以下方式调整固有的撰写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