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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高法院对“香槟”一词给予广泛保护

发布于 2021-09-11 08:43 阅读(

据外媒9月9日报道,欧盟最高法院周四支持了法国香槟制造商们的诉求。他们要求欧盟法律对他们的品牌有更多保护。而过去欧盟法律仅禁止别国起泡酒生产商在他们的瓶子上使用“香槟”一词。法国的香槟制造商协会企图禁止西班牙的一家小吃连锁店在招牌和社交媒体上使用“champanillo”一词,即西班牙语中的“小香槟”。巴塞罗那商事法庭驳回了香槟制造商协会的诉讼请求,因为 Champanillo标志不指一种酒精饮料,而专指不出售香槟的餐饮场所,因此它和受保护的商品不同,且它有着不同的目标市场。香槟制造商协会向巴塞罗那省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已寻求欧盟法院的指导,就香槟等受原产地名称保护 (Protected Designation of Origin,或PDO) 是否涵盖服务和产品问题。欧盟法院表示,它们确实涵盖了服务,旨在提供基于地理来源的质量保证,并防止第三方试图从此类产品获得的声誉中获利。评估有争议的术语或标志是否侵犯PDO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它是否引起了两者之间的联系。欧盟法院表示,如果一个名字的使用在普通欧洲消费者的头脑中建立了足够清晰和直接的联系,那么这一点就成立了。法官表示,考虑到欧盟法院的澄清,巴塞罗那省法院将对本案做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