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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扫码服务被诉侵权
发布于 2021-09-11 08:34 阅读()
9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发码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诉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原告系第201210113851.8号“采用条形码图像进行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简称涉案专利)发明专利专利权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全球推广和运营“支付宝”,提供扫码服务,实施了涉案专利,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获益巨大,同时也给原告造成了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支付宝中使用涉案专利,同时赔偿原告包括合理开支在内经济损失650万元。
被告辩称:支付宝所使用的扫码服务中的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并主张现有技术抗辩,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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