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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显著性要点

发布于 2021-08-26 08:54 阅读()

随着网红经济的盛行,加盟网红品牌成为许多经营者生财致富的重要选择。一方面,网红品牌较高的社会辨识度与顾客忠诚度给了经营者投资信心;另一方面,其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与营销策略也为经营者降低了经营门槛及成本。
 
 
 
可以说,以加盟方式来开店创业,已不知不觉成为当下很多人希望降低创业失败风险的一大选择。由此,有关加盟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也日渐增多。
 
 
今天,先来向大家介绍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两大显著特点:
 
 
 
从当事人主体来看,原告绝大多数为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关系中,存在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形,被特许人对特许人的经营权、商标等经营资源的权属、收益信息等缺乏了解,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特许人加以利用。投资者在特许人强大的宣传营销攻势下易于冲动签约,而冷静后常产生终止合同关系的想法。一旦双方就终止合同沟通不成,被特许人往往诉至法院。
 
 
 
另外,也存在少部分特许人作为原告的案件,常见原因为双方合同已经到期终止,被特许人仍继续使用特许资源,因而引发诉讼,特许人起诉主张被特许人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纳超期使用的费用。
 
 
 
从所涉领域来看,加盟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普遍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关联,并多发于餐饮、物流、服饰、酒店管理等诸多行业。
 
 
 
在这些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是网红奶茶店加盟,其受众多为街头年轻消费者群体,且此类网红店铺经营成本低、技术要求不高、具有一定知名度、投资见效快,故成为了当今中小投资者起步创业的重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