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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38825号“A2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于 2021-08-25 10:47 阅读()

  异议人:艾图牛奶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伟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智汇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艾图牛奶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79期《商标公告》第24238825号“A2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A2及图”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酵母;搅稠奶油制剂”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3895860号“A2”、第18248128号、第21201228号“A2 MILK”、第19565041号“TRUE A2”、第21201227号“A2牛奶”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咖啡;冰茶;冰淇淋”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摹仿、抢注其引证商标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证据不足。本案中,异议人请求对其第9685607号、第9685608号“A2及图”、第11893156号“A2 THE ORIGINAL MILK PROTEIN”、第6647178号“A2MILK”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保护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24238825号“A2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