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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
发布于 2021-06-28 15:20 阅读()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且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是首选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的把握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
2.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基于此,当事人往往在提起专利侵权、商标侵权或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同时,提出调取证据申请。调取的证据通常分为三类:第一,保全被控侵权产品;第二,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第三,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法院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对易拍照的被控侵权产品采用拍照的方式,或采用记录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的方式,对易于调取的书籍、商标实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方式,至于被控侵权人的财务账册,则往往因侵权人的阻挠或隐藏而很难得到。
3.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五章对调查取证有专门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涉及产品专利的,可以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抽取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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