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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大起大跌,华为能够承受得住吗?

发布于 2020-03-03 09:56 阅读()

 2017年4月6日,这一天,对于华为公司来说是一个悲喜交加的日子。当然,对于柳絮来说也是如此。

 

   起初(早上9点多的时候),柳絮在网络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

 

   “华为维权首案宣判,三星侵权成立需赔华为8000万元”

 

 

   就在这一刻,我相信各位网友都应该与我早上初见此则新闻的心态一样---民族自豪感瞬间升腾。

 

   当然,这则新闻报道的专利纠纷案件判罚了多少钱并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是的,被判罚的对象(三星),才是让我们为之动容的主要原因。

 

   这一判决不仅昭示着我国企业拥有了叫嚣国际巨头的资本,更是在这多日来不断捣蛋事情的棒子脸上猛抽了一下,真让旁观的民众直呼爽快呀。

 

   以下是此次纠纷的几个关键知识点:

 

   此次专利维权案是自华为上一年5月份开启对三星的“系列专利诉讼之旅”的首案宣判,涉案的专利为“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专利号:ZL201010104157.0。

 

   

 

   这是一种智能移动终端用户图形操作界面的框架性核心专利,通过该专利的应用,解决了如何使用户简便地在多个分频范围内移动,摆放特定APP图标的问题.该专利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系统界面操作的成功率和准确性。

 

   华为公司发现自家专利被侵权后,便于16年6月份在泉州起诉了包括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某电讯公司、泉州某电器公司在内的5家企业。

 

   涉案产品群更是在市面上已经销售了超过3千万台,总销售金额超过120亿美元的三星手机和平板,包括三星最新的SM—G9300(盖乐世S7)、型号为SM—G9350(盖乐世S7edge)、SM—J5008(盖乐世J5)等20多款产品。

 

   最终,经过十多天的开庭审判,泉州中院的一审有了如下结果:

 

   1.判决要求三星投资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华为涉案发明专利的侵害,连带判罚8000万元作为华为公司经济损失的补偿,并支付华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

 

   2.勒令福建省某电讯公司、泉州某电器公司立即停止销售相关的侵权产品的行为。

 

   原本

 

   今天的资讯理应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接下来柳絮只要再嚷嚷几句“专利很重要”的话语就可以了。

 

   结果没想到,到了中午的时候,网络上竟然又传出了这样一条新闻:

 

   “华为在英国被判专利侵权,不支付授权费手机或禁售”

 

  

 

   就在这一刻,我相信广大网友应当露出了这样一个表情:

 

   

 

   接着,大伙也应当垂首哀婉的发自肺腑的道出了这样一句话:

 

   “人生大起大跌得太快,实在太刺激了”

 

 

   我知道这句话在很多人看来并不是最适合用来描述今天这一情景的,但对于经常词穷的柳絮来说,星爷的这句经典却是唯一兼容的佳句。

 

   看回正文

 

   正如新闻标题所示,华为确实在英国被判专利侵权啦,可是这并不是华为的第一次败诉。在过去的这两年时间里,华为已经多次被这一家名叫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中文译为:无线星球,下面简称:UPI)企业告上法庭了,而且还是屡战屡败,具体经过如下:

 

   UPI公司是一家臭名远昭的专利流氓公司,其公司在科技圈并没有什么名气,全公司上下也就只有16名员工而已,唯一的资产更是从外部收购回来的2000多件专利(大部分购至爱立信)。

 

   2015年11月UPI公司在英国起诉了三星、华为、谷歌对其一项4G LTE专利的侵权。上庭前,谷歌与UPI在庭外达成了和解,而三星和华为则被法院裁定侵权行为成立。

 

   2016年3月英国最高法院再次裁定三星和华为侵犯了UPI公司SEP专利技术(此项对于2G技术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改善移动通信系统之间的切换)。受此影响,UPI公司股价大涨16%。

 

   2017年4月6日UPI再再一次在英国取得了专利诉讼的胜利,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认为,华为在4G手机中使用了UPI的专利,必须向其支付专利费用,否者法院有权禁售华为手机。

 

   此次专利纠纷在审判前是经过多次调解的。起初,华为公司提议按照4G手机营收的0.034%来支付专利费,可这一标准与UPI提出的费用相去甚远(要求在4G手机上收取营收的1.69%,在华为蜂窝网络设备上收取营收的2.29%)而致谈判破裂。

 

   最后到了法庭上,法院以双方提议的数额不遵循“公平、合理、非歧视”的FRAND原则为由推翻了双方的提案,并经过一番繁杂的计算后最终给出了这一判罚:

UPI应在华为4G设备上收取营收的0.051%,在4G手机上收取营收的0.052%,在3G手机上收取营收的0.032%,在3G基础设施上收取营收的0.016%,并在2G设备与手机收取类似费率。如若华为拒绝支付这一费用,那么法院将保留禁售华为手机的权利。

 

   最后

 

   欧洲作为华为最为重要,而且销量也是最为杠杠的海外市场,相信这一次需要补交的侵权费用应该不会少于8000万吧。柳絮最后问大伙一个问题:

 

   如果这两起纠纷判罚的金额可以在今天之内完成转账,那么华为是不是就能在这一天时间里为国家带来不少于1.6亿的GDP增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