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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抢注“李文亮”商标,于心何忍?良知安在?
发布于 2020-02-29 11:43 阅读()
据澎湃新闻报道,2月7日,李文亮医生去世当天,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了4个商标,三个名为“李文亮”,另一个是“文亮”,商标类型分属食品、医疗器械和医药。
抢注“李文亮”商标,于心何忍?良知安在?


李文亮是谁、经历了什么,显然不需要重述。他的生死牵动着太多人的心,他的离世令人悲痛,更引人反思——人们应该记住这位英雄。
然而,也有人在李医生去世当天,就迫不及待用李医生的姓名抢注商标。好一个“不忘记李文亮医生”!但这家公司不忘记的,是李医生的知名度,是人们对李医生的认可,是借机炒作的空间,是如果抢注到“李文亮”三个字作为商标能给自己带来的商业利益。
在抢注者眼里,李医生只是一个可以用来攫取经济利益的工具——商标只要有越多人知晓,就会收获越好的传播效果,至于李医生家人看到已故亲人的姓名莫名其妙出现在食品包装袋上会心痛,不重要;社会公众了解到事件原委会作何感想,无所谓。
追逐私利,罔顾人伦,于心何忍?良知安在?
目前,该公司在2月7日注册的几个商标仍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也许有人会问,像这样抢注已故名人姓名的商标,能成功注册吗?将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确实不在我国商标法禁止注册情况之列,但是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商标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上文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所谓道德风尚,所谓公共利益,也许抢注者根本不理解这些概念,也许就算审查不通过,抢注者还是会积极寻找下一个抢注目标。目前,审查部门已在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商标审查标准,严厉打击通过商标注册造谣、炒作等恶意注册行为。
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个别人品质败坏、个别企业无良的问题,要做的恐怕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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