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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发布于 2021-11-25 12:56 阅读()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相关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要实现这一功能,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具有足够的显著性。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要实现这一功能,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具有足够的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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