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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发布于 2021-11-17 08:45 阅读()
首先是网络游戏这个概念,在国内法律概念中,网络游戏有其特殊的内涵和外延,以被称为“13号文”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为例,其对于网络游戏的定义为:“所有通过互联网(包括有线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等)供公众在线交互使用或提供下载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MMORPG)、网页游戏(Web game)、休闲游戏、单机游戏的网上下载、具有联网功能的游戏、联网的对战游戏平台、手机网络游戏。”
在该定义中,“网络游戏”不仅包含MMORPG、网页游戏等常规语境中的网络游戏,又含有“从网上下载的单机游戏”、“具有联网功能的游戏”和“联网的对战游戏平台”等原本不属于常规语境中的网络游戏范畴的游戏形式。概括而言,只要和互联网产生关联的广义电子游戏,不论游戏自身是否具有网络功能,皆可被认定为“网络游戏”。
这相比百度百科中更加偏向行业概念的范围要大上许多。会有如此规定主要是监管分工等背景因素所致,因此法律概念中的网络游戏或许被称为“涉网游戏”更加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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