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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取证的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21-11-16 16:52 阅读(

(1)从计算机上保全证据时,法院应先向被申请人了解与该计算机连接的出户网线及局域网其他计算机台数,以便切断该计算机与其他计算机的连接或同时停止使用,防止计算机远程控制及修改。
(2)在保全证据时,双方当事人最好均到场,由法官操作或双方均无异议人进行保全操作。
(3)所保全的证据应储存在法院器材上或当事人提供的经双方检查无内容的器材上。
(4)保全的证据载体应由法官当场封存。
(5)将上述全过程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章。
(6)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将上述过程同时进行全程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