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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和商标哪个更重要

发布于 2021-10-29 08:24 阅读(

前一段时间,长沙“老百姓大药房”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把无锡的“老百姓大药房”告上法庭。被告这家无锡“老百姓大药房”,属于无锡市向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医疗器械零售,在无锡本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原告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其拥有“老百姓”系列注册商标,无锡市向荣商贸有限公司使用“老百姓”标识容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被告无锡市向荣商贸有限公司则指出,原告是在2001年开始使用“老百姓大药房”标识的,但商标注册时间是在2005年;而被告方是在2003年便成立使用“老百姓大药房”字号,这要早于原告的商标注册时间。当时原告还没有知名度,在无锡本地也没有开设关联企业,也就不存在“蹭热度”的说法,加上“老百姓”属于通用名称,显著性较低,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一个拥有商标,一个拥有商号。到底哪个哪方占理呢?坐等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