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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商标侵权案
发布于 2021-10-22 16:08 阅读()
中山奔腾公司注册“小米生活”商标并大量使用,此外其注册的90余件商标中,多件与小米科技公司“小米”“智米”标识近似。小米科技、小米通讯公司发现后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小米”为驰名商标,被告在多家电商平台、店铺线上销售涉案侵权商品,种类多、数量多、规模大,且诉讼期间仍持续宣传销售,具有明显侵权恶意。同时,涉案商品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导致原告公司声誉受损,应加大惩处力度,故以侵权获利额为基数,按照三倍确定赔偿额,判令赔偿5000万元。
该案是商标法修订后第一批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通过明显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体现了严惩恶意侵权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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