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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的火爆造假?

发布于 2021-10-22 07:46 阅读(

  使用直播场控软件可以集中控制大量手机,实现批量点赞、送礼物、评论等操作……近年来,伴随在线直播技术的蓬勃发展,以上述场控软件为代表的群控软件不断出现,并形成一条涵盖刷关注、刷粉丝、刷点赞以及流量变现等于一体的产业链。殊不知,此类软件不仅损害平台上原生数据的真实性,还会对用户和广告主造成欺骗和误导。
 
 
 
  因认为杭州某技术公司提供的直播场控软件能够批量使用“快手”账号对指定直播间进行点赞、送礼物、评论、关注等操作,而使用该软件的主播可以人为操纵直播间中的“粉丝”,从而制造出虚假的热度和人气,杭州某技术公司因此涉嫌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快手APP”的运营主体快手公司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并依法索赔经济损失。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杭州某技术公司实施的被诉行为构成对快手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等100万元。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案典型之处不仅在于其涉及网络直播这一新型商业模式,还涉及流量数据造假等行为。该案判决通过界定提供场控软件虚增流量数据的不正当性,旨在引导经营者诚实信用遵守公认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对精准打击网络账号租赁、交易产业链需求端,整治互联网“黑灰”产业链,并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直播产业环境生态大有裨益。
 
 
 
  纠纷:起诉场控软件侵权
 
 
 
  “快手APP”是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受众的短视频平台,快手公司在对平台运营中发现有个别主播使用上述直播场控软件可以人为操纵直播间中的“粉丝”,从而制造出虚假的热度和人气。经了解,该软件由杭州某技术公司提供。
 
 
 
  快手公司认为,杭州某技术公司提供被诉侵权软件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危害公共利益,并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基于这些理由,快手公司将杭州某技术公司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立即注销其为实现增加虚假人气侵权行为所使用的全部相关快手账号并赔偿损失456万余元。
 
 
 
  对于快手公司的起诉,杭州某技术公司否认侵权并辩称,首先,原告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无权提起该案诉讼;其次,被告已主动删除涉案网站的争议信息,停止涉诉经营行为并陆续向用户退款,不存在恶意侵权行为,原告无权注销相关账号;再次,被诉侵权软件未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原告指控的快手账号数、直播场次、获利情况均不属实。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快手公司通过运营“快手APP”获取用户访问量、点赞数、评论数等数据,形成用户对快手软件和产品的使用时间和黏性,聚集用户流量并通过流量变现获益等,均属于快手公司取得的竞争优势,此类商业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杭州某技术公司利用被诉侵权软件帮助快手主播对其直播关注数、粉丝数、点赞量及评论次数等进行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受到明显误导,对虚构数据及用户评价产生错误认知,影响快手平台数据真实性,破坏快手公司直播间算法评价推荐体系以及快手软件所打造的真实、诚信的互动生态系统,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