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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锂电专利第一案”一审宣判
发布于 2021-10-16 08:18 阅读()
10月9日,容百科技公告称,公司9月30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尤米科尔公司(UMICORE)针对公司提起的“镍钴锰酸锂S6503”产品专利侵权诉讼,判决公司一审胜诉。
2020年9月24日,容百科技公告称,尤米科尔已向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公司的“镍钴锰酸锂S6503”产品落入其编号为ZL201280008003.9号的专利保护范围,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侵权和停止生产相关产品,并向尤米科尔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合计约6203.35万元。
目前,容百科技向尤米科尔提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为由的民事诉讼,已获法院立案。容百科技称,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权利保障,并积极维护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正当竞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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