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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区别
发布于 2021-10-15 16:45 阅读()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区别主要是:
1.犯罪客体不同
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泄露国家秘密罪:犯罪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2.犯罪对象不同
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是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泄露国家秘密罪: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即国家禁止泄露的有关国家安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信息。
3.犯罪主体不同
侵犯商业秘密罪:自然人和单位;
泄露国家秘密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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