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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罚7.6万
发布于 2021-10-05 09:06 阅读()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共接受36家公司委托,代理专利申请业务419件,收取专利代理费用680330元,扣除相关成本及税费,违法所得38199.16元。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8199.16元;2.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38199.16元。罚没款合计76398.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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