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一代理所擅自代理专利申请208项被罚5.2万余元
发布于 2021-09-07 09:48 阅读()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经查,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共计208项。当事人收取专利代理费用共计287,100.00元,扣除税费、撰写费等合理成本,违法所得共计26,114.59元。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伍角玖分;二、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伍角玖分;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万贰仟贰佰贰拾玖元壹角捌分。
搜索
TAG
金榜研究院
-
商标诚实信用原则和恶意抢注的区别 12-01
-
如何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 12-01
-
哪些情形属于恶意抢注使用域名 12-01
-
恶意抢注商标的原因有哪些 12-01
-
禁止恶意抢注商标的意义 12-01
-
什么是商标抢注行为 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