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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联合商标的必要性

发布于 2021-09-04 14:27 阅读()

  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相对于正商标而言,是为了防止自己的正商标(一般为名牌商标)被他人影射仿冒。
  联合商标的出现,是因为商标的近似或商品的类似往往不很明确,也没有严格的判断认定标准,而且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变化,因此难以防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近似的商标,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要取消他人的注册或禁止他人的使用往往是很困难的。所以,人们通过注册联合商标来防止出现这种情况,起到一种预防的作用。有的也是因为出现了利用近似商标侵权的情况,才迫使厂家注册联合商标。
  除此之外,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也在于适应企业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对于有实力的企业,产品种类繁多,新产品不断涌现,旧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因而在业务往来时需要在与胡商品类似的新商品上,使用与原注册商标有一定近似的商标,既可以利用老牌子促销,又展示了新产品的风采,此可谓一举多得。联合商标恰恰能满足这种需要。
  中国商标法并没有规定联合商标的内容,但不少厂商实际上应用了联合的策略,充分发挥了联合商标的作用。事实上,联合商标不一定都使用,但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满三年不使用,商标局有权撤销该商标的注册,这个矛盾需要妥善解决。在现行法律不没有修改之前,可以采取广告的方式对这些商标加以“使用”。根据商标局的解释,只要在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的刊物上作了广告,那么,被广告的注册商标就视同已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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