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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行政管理部门
发布于 2021-06-16 15:18 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PRC”,或“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对外正式简称为“CNIPA” ),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2018年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般均设有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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