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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logo及广告语的著作权
发布于 2021-05-19 11:31 阅读()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我国著作权不管发表与否,你完成了这项广告语的设计,贵公司即具有著作权,当然为了保险,您可以再就logo和广告语向省级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但你的广告语应有相当的独创性,否则其他公司和个人也是可以使用的。
再有,一般情况下他们的著作权属于你公司。我国著作权法有相关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所以说即便是你公司的职工完成这两项设计,也应归公司所有。
但是,有例外:
如果公司logo是归公司委托他人设计,那么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十七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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