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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某某侵害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于 2021-06-02 08:55 阅读()
案情简介:
瞿某某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中出售两款贴画,分别印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舍身堵机枪口”形象及亵渎性文字。西湖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了该情况,在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后,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互联网民事公益民事诉讼。
经审理,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瞿某某立即停止侵害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的行为,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典型意义:
董存瑞、黄继光等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对英烈事迹的亵渎,不仅侵害了英烈本人的名誉权,给英烈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两案系全国首次在线审理涉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明确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对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有利于高效、精准打击利用互联网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不法行为,为网络空间注入尊崇英雄、热爱英雄、景仰英雄的法治能量,对于旗帜鲜明维护英雄烈士光辉形象,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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