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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森林“燃”商标与统一、蒙牛构成近似,终审被驳回

发布于 2021-05-31 10:53 阅读()

5月2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元气森林申请的“燃”商标与统一、蒙牛“燃”等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法院驳回元气森林诉讼请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诉争商标汉字“燃”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标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商品来源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等。故对元气森林公司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对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